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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不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成長?誰不是吃著群體的戮力果實而茁壯?那麼臨摹或者抄襲都只是進化的必經之路,計較只是在自我作祟的過不去罷了。

所謂的著作權、智慧財產權、版權等都是近代的法律延伸,然而這樣的斤斤計較終究是違反人性的,也因此產生所謂的網路音樂、開放原始碼、網路文學...等等。我自己其實很反對著作權,因為文字的創作根本就談不上有多偉大的創意,頂多可以當個作者糊口飯吃,但是那些文字含意的拼湊,都是許許多多前賢先哲的遺留與教化所磨練出來的,一篇文章、一段文字的誕生,絕對不是單純的小我可以成就,該感恩的還有千千萬萬個無以形容的默者在背後幫忙演化。


所謂的自大就是這樣產生的


一段文字的概念雷同也要訴諸法律、逼人太甚,這種名氣化後的驕妄實在令人不敢恭維。就算被完整的抄襲,那也是一種肯定,沒聽說過呂氏春秋成書後的自信懸賞嗎? -- 「能增益一字者懸賞千金」(沒被增減的抄襲,能不佩服一下自己嗎?)。

或許全然的引用而沒讓原創者獲知是種不禮貌的行為,但我可也不覺得有必要無限上綱地訴求著高貴神聖不可侵。若仔細計較起來,躺在地下的老死人們都要起來跳腳一番了。

可憐的同學,被九把刀插得兩肋滿滿的是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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