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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想到一轉眼就到了十月,這個月份在政治上有著很重要的意義,無論是這岸或那方。然而,這個有點灰灰的早晨,冷冷的空氣裡,有著不同感覺的靜謐。這個月,對我來說是有意義的,十月的天空,微涼的思念,帶著過去的記憶,讓自己在電腦前面,泡著一壺茶伴著微痕的輕鬆寫意。

看著 qom 同學的網誌,講著「LoVe - 遺忘的物品」,陪著她一起回憶感觸著。她一連寫了四篇文章,而這個主題最令人有感覺。她怎麼說呢?(先講好, Q 同學,如有冒犯,請記得跟我說喔!)

我的CD,你一直沒有寄來
我一直在想我的Texas,我的Erykah Badu
但是,沒有...日子一天又一天的過去
早在掛上電話那一刻,我其實大概就知道我再也無法拿回來了
我的CD,你的遺忘...最後魂牽夢縈著

         ....

我想每個人、每對戀人在交往期間一定會把自己心愛的東西奉獻出去
也許是希望對方藉此能了解自己些甚麼,或是剛好是興趣相同的相互分享
無論是哪一項,總會有一些東西飄洋過海的去了別人家
後來,分手了、說再見了。那些物品就靜靜的躺在不是主人家的家
好心點,我之前還自願把大學戀人的書籍寄回去給他
因為總覺得會在上面搞眉批的人,還是寄回去給他好了...
那是他的青春、他的第一手感想,我明白對他有多重要?
~是嗎?我也不知

         ....


最後,可愛的 Q 同學說她從二手 CD 店裡買回這張唱片,看到這裡,突然有陣辛酸與感動。有些記憶中感動的物品,是那麼地不可取代,即便她說買回來了,但那唯一存在過的唱片,鋪上獨特的加持,豈是重新買過就可以換回的?不過還是很開心 Q 同學再次聽到那聲音找回往日的悸動。

戀人們的差異不言可喻。有時候,自己珍惜得要命,對方卻無動於衷毫無感覺。曾經是那麼重要的東西,單純地只想留給心中最重要的那人,哪知再好的戀情也可能有分離的一天。離開那份美好是傷痛的,但有些事物還是可以被分離出來,若不是送出去的禮物,而只是想要把自己的體貼送給對方當作陪伴,那樣的物件最教人神傷。於是,要不回來的,就再複製、新買一份,賦予新的意義、新的生命陪伴。不管對方會不會再珍惜,那也都隨風而逝。至少知道自己從來沒糟蹋過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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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for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