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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喔!本來要寫的是「對抗大魔王」,也就是以前在玩的一個遊戲「Diablo」,這名字是西班牙話的 Devil。那年剛入伍,放假都很無聊,還好弟弟買了台電腦在家裡,於是我們就安裝好「Diablo II」這套遊戲,然後殺它個天昏地暗。

比較喜歡扮演的角色是巫師或者騎士還有亞馬遜女戰士巫師可以召喚很多靈體或屍體(打死一兩個後,它們就是你的啦!),這樣就可以左手召喚,右手砍人,算是比較「小人」的戰鬥。而這個聖騎士其實不好練,因為他似乎是十字軍的典範,有一支技能是「祈禱」系,也就是說,有他跟在旁邊的話,另一個人可以盡情去打鬥,然後這聖騎士就可以在旁邊為他禱告補血。現在我有個同事在「魔獸世界」就是練這種,所以他都是跟在大隊人馬之後,算是後援補給的。也因此聖騎士真的很難練,他的攻擊性都不強,只能靠聖物、法器的加持。(有個大塊頭 ---野蠻人,他的龍捲風攻擊,真是暴力中的美學,只是太壯了,不喜歡。呵!女刺客德魯
依(變獸人)是後來加進來的新角色,比較不熟。)

我最愛的當然是女戰士啦!雖然也有女法師可以練,但是這亞馬遜女戰士可真是我的最愛,因為她是拿弓箭的(我比較斯文,不喜歡拿斧頭、大刀)。有時候,可以一次多箭,遇到敵人很多的時候,放出去還挺好擋的。還有火箭 --- 弓箭上有火,練到很強的時候,那一箭可是燒得很旺哩。而練得最有心得的,莫過於「冰系」,就是射出去的箭可以凍結對方,然後如果一箭斃命的話,會聽到「爆」聲,敵人的身軀就呈現碎塊炸掉。那一刻真是爽快!

每次打到地獄的時候,那每個怪獸就像潮水一樣湧現,如果自己的角色練得夠強,真的可以輕鬆應付,不過個人比較偏好敵我實力在伯仲之間,因為這樣有時候發現自己能力不足,還可以打帶跑,跑給敵人追也是一種樂趣呀!哈。假如跑得夠技巧,那傻傻的電玩怪獸,還會被我回馬槍殺死,嘿嘿!

最強的敵人當然是 Diablo 囉!剛開始殺到他面前時,實力還不太夠,除了竄逃之外,還是很容易被幹掉。他的大絕招是地獄之火,吐出來的火焰柱可以延伸好幾公尺,如果在射程範圍內被掃到,而血量又不夠讓自己逃掉,那就當場斃命。打這魔王就是要偷襲,一點一滴用攻擊把牠的體力耗盡。當然啦!因為魔王總是比我們還強,所以技巧就在於這偷襲的同時,自己又不能被牠傷到,否則就會功虧一簣。

會想寫這個主題,是因為人生不就像在打電動玩具嗎?呵!你會使用什麼樣的招數去打擊敵人,並且讓自己茁壯?老是認為自己可以勇猛面對面抵抗魔王,直接被地獄火燒死的可能性比較大。而怎麼利用「火系」、「冰系」去搏倒對方,也是一種藝術。所以這電玩人生的啟發雖然不大,但也堪用。

這是我玩過最久、最投入的電玩遊戲,後來就再也沒玩,說不玩就不玩。因為那些模式都已經熟悉,再玩下去只是讓自己陷入無窮迴圈,同一件事情沒必要不停做下去,人生不是拿來浪費的。如果上帝給我們無窮的時間,那就另當別論!

在真實世界裡,還有很多隻 Diablo 等我們去討伐哩。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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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for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