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不要來批判當業務的人,因為有些業務其實本性也都很 Nice ,然而我真正想表達的是那種因為業務性質所扭曲形成的華而不實個性,在此只能對所有當業務的人說聲抱歉,要拿你們的職業頭銜來作為批鬥的對象。
其實所謂的業務性格也不單純是指業務員才有;更不是每個業務員都會有所謂的業務性格。請記住:業務是種職業分類;業務性格是心態表現的一種象徵。說不定在我們的行為或想法當中,都隱含著幾分業務性格的成分。在此當然先不用討論到那麼研究層面的問題。
記得我以前有個當業務出身的大老闆 L ,他可是有名的會做生意呀!手腕想必也是非常高竿。記得有一回,我這個小工程師有幸跟他以及另外一位主管 E 在討論一個案子,E 就提到在我們工程部分無法在短短半年內實現客戶的要求,L 便很生氣地告訴我們,既使完成的時間無法跟上給對方的承諾期限,但相較於其他競爭對手,我們就算用騙、用拖的方法也不能讓這個客戶被別人搶走。我想 L 的意思再明顯也不過了,那就是先上得了車再補票也無妨,他的觀念是綁住這個客戶才是致勝關鍵,到了約期還沒辦法交出成績的話,起碼對方已經沒有其他選擇的餘地,對我們來說是穩賺不賠立於不敗之地。這也是所謂的華而不實!
當然啦!這個世界上消費者絕對多於供應者,我們每個人每天至少要做許多次消費性行為,在我們的角度立場來看,絕對是不允許付出代價換來不切實際的服務,還有後續可能帶來的不確定性損失。但如果事實已然發生,通常我們都會說【被騙了】!
常常都是千金難買早知道,為何付錢之前不計較?
還有一種更弔詭的情形就是:據說社會上許多詐騙集團得手的案件裡,有三分之一的受害者是科學園區的科技新貴。這反映了什麼呢?就是我常講的:人毫無疑問是笨死的!再聰明的人最後發現自己的損失慘重,往往連自己是因為笨死的緣故都不知道。真不曉得該恭喜他不知道自己笨是好事,還是要罵他笨也該有個限度吧!
不過無論是業務性格的華而不實或者詐騙集團的貪小便宜心理誤導,我都認為受害者自己有責任在發生慘案之前先有警覺,因為這絕對是由於自己閃神或者不察,將可以傷害、欺騙我們的機會交給對方。唯一可以杜絕的方式就是常常告訴自己還不夠聰明,要再多想想、多想想。
業務性格到處都在,不讓自己笨死就要學聰明點!
P.S. 當業務者要記得有品,用騙的手段做生意只會換來【一次性】交易(不是一次【性交易】,看倌眼睛要睜大點),以後關係是不可能長久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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