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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你說啥?要去看婚紗?這會不會太快了點?上次你跟我說是 7/8 認定彼此為男女朋友,今天還沒到 8/8 耶。又不是愚人節到了!

距離我想那篇「好友要當兵」的文章,還不滿三個月耶!你真的是去報效國家還是去找老婆的呀?我還記得你以前常講的「閃電俠」笑話喔。現在變成你是閃電俠了。


五月的時候,還在市政府捷運跟我說:「瞧!我們兩個單身漢,不知道什麼時候才可以結婚,找到對象都還不知何時哩。」,現在竟然飛也似地拋棄我,真有你的。還真會挑時間來刺激我,你可能不知道我除了荷包大失血以外,內心的創傷更嚴重哩。看來今年是走到地雷區,遇到震撼教育了。我被徹底打敗啦!我認輸。

你,好樣的。別忘記承諾喔!死會就要幫我介紹對象。在這裡的嘀咕
嘀咕,我不說你大概也不會知道,反正你又看不到這文章,哈!不過心中的 OS 怎麼這麼激憤呀!(不斷地有「X 的」回音在低迴著,你怎麼可以讓我脾氣這麼好的人,如此忿忿呢。我們不是老朋友嗎?)

上次說要超越你,大概沒機會了。好啦!就算不甘願,我還是要祝福你。不過我是不會放過你的,反正在所有新人們眼中,我已經「黑」掉啦!不差你一個。以後見一個就整一對。真的被氣到了。到時候要被整回來,也不用排隊啦,一起上比較乾脆。

Mr.Young(BoBo),看到的時候如果吐血,請自己翻書醫治一下,我沒辦法救你囉。如果你也要來一道回馬槍給我,那我只好吐血加落馬回報你。希望你不會讓我失望才是。呵呵。(我也沒把握了!)

P.S. 此篇獻給今天最囂張的老友 --- Leroy。 (我的歸類是有警惕的作用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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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fort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