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前言是說『人是群居動物。』,正文便開始展延出為什麼「別做感情的乞討者」,最後提到「其實當隻孤鳥沒什麼不好」,「人,雖然是群居動物,但,精神卻必須是獨立的。『靠山山倒,靠人人跑』」。這確實是一段非常實在的文章,相信很多遭逢挫折者看到後,一定能有所鼓舞。
記得前兩週時,因為線上讀書會的感想,原本要寫「友誼與孤獨」這樣的題目來思考,後來因為各種原因延宕至今,恰好原PO讓我今早又開始回憶了。那天在讀書會上討論著「先知」的友誼,大家對於那樣的真誠交往狀況感到疑惑,而我本人則是因為有深刻的體會,所以感到悉鬆平常。或許我的人生真的比其他人幸運哩!所謂的壞朋友到此刻都尚未出現過。可能有過,卻因為某種神奇的力量把他們拉走支開。「君子之交淡如水」這個佳話,在我身上確實得到驗證。其實跟所有親朋好友的距離,一直都保持在若離大於若即的狀況,說我是個孤鳥其實不為過,是一隻快樂的孤鳥,呵!除了在談戀愛時與親密愛人的深層互動外,可以說跟其他人都有著一種默契式的往來。特別是那些讓我感到溫馨的老友們,隨時打通電話做個閒聊,都足以慰藉灰黑的心情。
當時候,也疑惑著為什麼讀書會的朋友說,還沒遇過那樣的朋友。後來想到了,因為對於朋友的定義太過於嚴苛才會導致,也就是說,想把朋友當情人看,而戀愛的人把愛人當【自己】看,才會導致這些問題存在呀!莊子說:「道之所以虧,愛之所以成。」就是在講這個。人們把交往的「道理」原則搞混的,所以猛愛、狂愛、亂愛。套句原PO講的:「人跟人之間不就是個陪伴,男女朋友或夫婦都可以分手了,不過是個朋友,哪有什麼佔有這回事?這麼沒有安全感?所以強拖著別人下水乎?」。太在乎你的朋友、太關切你的愛人,你的用心是什麼?你的期待回報是什麼?拉人家下水的原因是假使他沒辦法救你,也要讓他跟你同歸於盡嗎?
講「孤鳥」實在有點孤芳自賞的味,反而將自己與環境用一道界線來劃分。這就像在遊戲種類中,有分為第一人稱與第三人稱視角,比較普遍的是第三人稱視角。曾經有幾個熱門遊戲是以第一人稱視角來組隊槍戰,那樣的遊戲互動其實很累人,以第一人稱做格鬥,常常會玩得天昏地轉,被誰暗殺或如何死都不知道。不過第三視角就不同,因為你還可以看到被刺死時,敵人從哪個方向來,自己能夠好好回想為何來不及搶救。我讀莊子到現在,也一直是被教導要凡事以第三人稱來切入看待,假如以第一人稱看四周,那鐵定感到自己是隻孤鳥。然而用第三人稱,那種整體性就絕對不是孤獨感,而是一種很棒很貼切的完整理解,可以看穿每一個環節、步驟所產生的意義。即便對方是惡意的,我不見得要原諒他,但能夠理解他的苦衷,那便足以拯救自己沈淪在孤寂感裡。仔細想想,你在電影院看到螢幕上演的劇情時,是不是也認為他們愚蠢至極?但那是因為你是觀眾呀!你做得到既是蜘蛛人又是觀眾嗎?呵
如果當一隻第一人稱視角的孤鳥,那麼撞牆是常有的。當一隻第三人稱視角的孤鳥,可以早早看到哪些牆,那些阻礙,能夠在飛行當中順遂地逍遙遊。
留言列表